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宜宾学院、四川农业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宝、尤川宝、张凌青、戴小梅、朱盛艳、张娅、王恩平、谢美英、周陶、朱伟、张乘燕、万将军。
本文件规定了院落基地环境、院落选址及规模、院落过渡区、主体建筑、院坝、院落生产生活、院落星级评级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宜宾市区范围内的自然村、行政村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院落,但中心城区、县域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因征地搬迁、水库移民等修建的集聚小区;常住人口少,呈自然衰退的自然村、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衰退型村区的院落不适用本指南。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