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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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2)
发布日期 2021-02-07
实施日期 2021-02-07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11年2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公布
根据201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1年2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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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概览
核心目标: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畜牧业生态循环和高效发展。
关键内容
1.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生态循环、安全高效原则,推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县级以上政府需将畜牧业纳入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用地、防疫、资金等问题。
2. 禁止养殖区
包括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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