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安全工作相关部署,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以下简称《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现将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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