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 院、东莞市金成低碳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锟、陈亮、杨晓东、廖洪波、姜琪、杨猛、叶友斌、刘玫、林翎、解如风、孙亮、 郭慧婷、鲍威、崔龙国、纪明明、笪舒春、哈丽旦•艾比布拉、曹燕、朱翔、塞丽滩乃提•米吉提。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余能利用项目(包括余压、余热和副产煤气)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的术语和 定义及评估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行业余能利用项目(包括余压、余热和副产煤气)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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