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是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举措,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造人民满意政府具有重要作用。现对焦作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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