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生态文明制度研究院、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西省抚州市水利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延飞、曾建华、花明、谢克侵、毛炜翔、黄月荣、鲁圣鹏、丁木华、李颖、傅晓敏、徐步朝、华启和、谢青霞、方正、易琪媛、刘翔宇。
本标准规定了抚河流域生态河道建设的总体要求、工程建设、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抚河流域中小河流生态河道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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