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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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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概览
核心目标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遵循"减量化优先"原则。
适用范围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关键主体与职责
1. 政府责任:
• 市、区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向人大报告循环经济进展。
• 发改部门为主管单位,负责协调、监督;其他部门按职责制定政策并推广技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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