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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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1-01-22
实施日期 2021-01-2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北省武汉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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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pdf 【0.7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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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武汉市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概览
核心目标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遵循"减量化优先"原则。
适用范围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关键主体与职责
1. 政府责任
、区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向人大报告循环经济进展。
发改部门为主管单位,负责协调、监督;其他部门按职责制定政策并推广技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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