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 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的第2部分。GB/T 27021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要求; -第2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 -第3部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 -第4部分: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能力要求; -第5部分:资产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能力要求; -第6部分: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审核认证能力要求; -第7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认证能力要求; -第9部分:反贿赂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 -第10部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 本文件代替GB/T 27021.2- 2017《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 2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能力要求》与GB/T 27021.2- 2017 相比,本文件的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针对GB/T24001-2016中的新要求实施审核所需的附加能力; -能力要求适应了GB/T 24001- 2016"更加关注预期结果”的变化; -澄清了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性的区别; -包含了审核员“理解组织所处环境”的能力准则; -包含了对客户与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交流的可靠性实施审核的能力要求。 本文件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IEC 17021-2:20168《合格评定管理体 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第2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最认证公司、北京航协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瑜、杨晓涛、王琅、闫涛、郭晓东、尹晓敏、吴瑕、温利峰、李金梅、黄俊峰、周瑞霞、周志玉、郑军、刘星恒、倪红兵、胡楠、孙兵、宋彬。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GB/T 27021.2- 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参与环境管理体系(EMS)审核与认证过程人员的附加能力要求,是对GB/T 27021.1现有要求的补充。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