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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审核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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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审核工作流程概览
核心文件
• 文件名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审核工作流程(试行)》
• 文号:淮环发〔2021】196 号
• 适用范围: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的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审核(生态环境部流域监管机构办理的除外)。
关键内容
1. 不予许可情形
• 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区设排污口、生态管控禁排区、超纳污总量水域等8类禁止情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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