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依据《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环办监测函〔2018〕793号),我部组织开展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工作。现将《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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