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
发布日期
2022-11-23
实施日期
2022-11-23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湖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雪)、干旱、高温、寒潮、低温、冰冻、连阴雨、霜冻、冰雹、大风、龙卷风、台风、雷电和大雾等造成的灾害。
原文附件
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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