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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概览
生效日期:2023年3月1日
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与定义
• 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暴雨、干旱、高温、寒潮等气象灾害的防御活动。
2. 政府职责
• 县级以上政府需完善防御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未设气象机构的基层单位职责。
• 每十年至少组织一次气象灾害普查和风险评估。
3. 部门协作
• 气象、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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