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日批准,请予公布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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