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天津拾起卖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拾起卖循环产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拾起卖循环产业技术研究院、天津领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莹、李胜英、汪磊磊、柴光宇、王茂智、姜婵、陈奕、魏已祥、曹寅茵、张菲菲、杨红斌。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基本规定、收集容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组织实施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活动。 本标准不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控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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