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酸化耕地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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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闽农土〔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09-10
实施日期 2026-09-10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福建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推进酸化耕地治理,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酸化耕地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建发〔2026〕4号),结合福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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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酸化耕地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pdf 【0.3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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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于2026年9月10日发布《关于加强酸化耕地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闽农土〔2026〕2号),旨在持续推进酸化耕地治理,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
核心框架如下:
一、总体思路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 聚焦酸化耕地重点区域,按“集中资金、统筹资源、协同发力、系统治理”思路
• 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围绕“酸、瘦、黏、板”等障碍因子
• 分区分级施策,构建适合福建特点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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