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浏览次数:267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宁政规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4-23
实施日期 2023-04-23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是黄河流域水沙调控体系的骨干工程、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的重要结点工程。为保障工程顺利推进,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pdf 【0.1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止在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区域新增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关键信息概览:
1. 工程概况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是黄河流域水沙调控的骨干工程,涉及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的7个行政村(上游、黄泉等)。
2. 禁止事项(自通告发布起生效):
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正常蓄水位1380米)新增建设项目。
禁止迁入人口,违者不予补偿。
3. 实施要求
项目方与地方政府将开展实物调查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猜你喜欢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
  •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 GB/T16157-1996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