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四个严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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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1-03-13
实施日期 2021-03-13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变更品种、变更工艺、突击生产、冒险蛮干,是引发化工企业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也是最直接原因。为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企业生产运行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四个严禁”。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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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四个严禁的通知.pdf 【0.2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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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四个严禁"通知概览
核心要求:针对化工企业事故频发问题,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四项禁令,强化生产安全管理。
四个严禁内容
1. 禁止随意变更生产品种
变更需专项安全评价、风险防控及官方审批,严禁超许可范围生产。
2. 禁止随意变更工艺技术
工艺变更需风险评估、"三同时"手续及严格管控,禁止临时性变更。
3. 禁止突击生产
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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