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见

浏览次数:651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内政办发[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02-06
实施日期 2021-02-0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严格草原生态保护制度,有效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破坏草原生态问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见.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与草原生态保护意见概览
核心目标: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草原生态保护,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行为,完善草原保护制度机制。
主要任务
1. 严格新建项目管控
草原生态红线内禁止新上矿产资源项目
其他区域仅允许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项目,需预审后立项。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草原丘陵区宽幅式坡面截流沟建设技术规程 DB15/T2129-2021 (匹配度 0.640)
  • 草甸草原放牧退化定量评估方法 DB15/T1772-2019 (匹配度 0.640)
  • 宜耕沙地保护性开发工程设计技术规范 DB15/T1332-2018 (匹配度 0.635)
猜你喜欢
  • 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环境治理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