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提出,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建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节能中心、上海上证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平洋能源中心、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秦宏波、石磊、朱文、李宏妹、薛恒荣、郑竺凌、邵华厦、李艳凯、谢静、姚志强、汤思恩、应浩、李峰、王文明、汤可悦、侯震寰、陈水顺、叶海东、张浩、高晓明、鲍颖群、游博林、冯立京、任庚坡朱冬啸、张毅、许鹰、申婷婷、于兵。
本文件规定了数据中心节能改造相关的基本规定、节能诊断及判定、建筑布局与建筑热工、信息系统节能、通风与空调系统及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与能耗检测系统、节能改造综合评估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主机房面积大于200m2的数据中心的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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