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附件
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pdf
【0.3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概览
核心内容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多部门发布《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建立12分动态记分制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进行分级管理(绿、蓝、黄、红、黑五级),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 重点排污单位
• 污染源日常监管单位
• 排污许可管理单位
• 产生环境行为信息的单位
评价机制
• 记分规则:初始分值9分(满分12分),依据违法违规程度扣分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