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大连理工大学、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固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锴、王江波、李昂、李成、魏力、张晓星、赵莹、玉贵蓉、田晓明、倪静哲、冯波、罗廷赤、梁振华、虎福东、杨勇江、穆凯、李振宇、赵旭东、刘星、王芳、卢鹏、李勇、李祥、崔栋。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公交企业碳减排项目减排量计量的计量边界、计量方法和数据质量管理要求,以及碳减排量报告的编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行政区域内有碳减排量化需求的公交及其上下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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