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铜冶炼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non-ferrous metal metallurgy industry—copper smelting

浏览次数:5,404
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技术规范
文件编号 HJ863.3-2017
发布日期 2017-09-29
实施日期 2017-09-29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铜冶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铜冶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和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铜冶炼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及运行管理要求。
核发机关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对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铜冶炼排污单位或生产装置,应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南大学、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09 月 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7 年 09 月 29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冶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铜冶炼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铜冶炼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铜冶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原生矿或铜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铜冶炼排污单位,不包括以废旧铜物料为原料的再生冶炼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铜冶炼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执行,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工业》发布前,热水锅炉和65 t/h及以下蒸汽锅炉参照本标准执行,发布后从其规定。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铜冶炼(HJ863.3-2017).pdf 【0.5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铜冶炼(HJ863.3•2017)》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铜冶炼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技术规范。该规范旨在指导和规范铜冶炼企业的排污许可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以及推动铜冶炼行业的污染防治技术进步。
以下是对规范内容的分析: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原生矿或铜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铜冶炼企业,不包括以废旧铜物料为原料的再生冶炼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与铜冶炼排污许可相关的国家和地方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 HJ863.1-2017 (匹配度 0.980)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镁冶炼 HJ933-2017 (匹配度 0.976)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钛冶炼 HJ935-2017 (匹配度 0.975)
猜你喜欢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18918-2002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5-2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15618-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术语
收起
  • 许可排放限值
  • 铜冶炼排污单位
  • 特殊时段
附录
收起
  •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
  •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手工监测报表示例表
  • 附录 C(资料性附录)铜冶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内容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引用文件
收起
  • 999999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25467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T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 HJ/T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 HJ/T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 HJ/T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 HJ/T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 HJ/T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 HJ/T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试行)
  •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 HJ493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 HJ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 HJ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 HJ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 HJ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
  • HJ□□-20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 HJ□□-201□999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冶炼与压延加工
  • HJ□□-201□99999 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试行)
  • 国家环保局环监〔1996〕470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 环发〔2008〕6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24号 《铜冶炼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 环水体〔2016〕189号 《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