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依据GB/T 1.1 —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环境资源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洪生、王晓军、陈雪丽、刘颖、万书明、张明怡、韩光、谷学佳、常本超、张磊。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奶牛场粪污的一般性要求、粪污收集、粪污贮存、粪污处理、运行维护、资料记录以及注意事项。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规模化奶牛场(或奶牛养殖小区)的粪污收集、贮存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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