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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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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概览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丽水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物料运输、城市保洁等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防治,农村自建活动除外。
职责分工
• 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
•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不同领域的扬尘污染(住建、交通、水利等)
主要措施
1. 施工要求
• 设置围挡、硬化道路、车辆冲洗
• 风力6级以上停止土石方作业
• 5000㎡以上工地需安装扬尘监控设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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