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修订)

浏览次数:9,427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1-01-08
实施日期 2011-01-08
发布部门 国务院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03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修订).pdf 【0.1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修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保障人体健康而制定的法规。该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并在2011年进行了修订。
以下是对该条例主要内容的分析:
1. 总则
第一章明确了条例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医疗废物的定义。
强调了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的政策,并鼓励相关技术研究与开发。
规定了政府的责任,包括组织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76-2021 (匹配度 0.735)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 (匹配度 0.695)
  • 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28-2021 (匹配度 0.690)
猜你喜欢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 GB/T16157-1996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卫生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