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l.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河北省气象局、黑龙江省气象局、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吉林省气象局、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上海市气象行政服务技术中心、湖南省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彦勇、李海青、梁钰、何军、郅京敏、杨敏、袁湘玲、贺敬安、葛春凤、马海玲、王凤杰、陈海量、苏瑶、陈渊博、郭东鑫、符琳、崔海华、李小龙、孟震宝、付国振、彭黎明、杨宗凯。
本文件确定了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界定规则,规定了界定方式和名录确定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界定。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