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

浏览次数:168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
发布日期 2023-05-26
实施日期 2023-07-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传承和利用,彰显梧州作为广西地方党组织策源地的历史地位,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pdf 【0.4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是梧州市为了加强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明确了红色文化遗存的定义、保护原则、管理责任、传承利用方式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以下是对该条例主要内容的分析: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规定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强调了梧州作为广西地方党组织策源地的历史地位,以及传承红色基因和弘扬红色文化的重要性。
第二条明确了条例适用于梧州市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遗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匹配度 0.753)
  • 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匹配度 0.699)
  • 山南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匹配度 0.698)
猜你喜欢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15618-2018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0
  • 收藏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