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 为加快推进和规范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下简称第三方治理),根据国家相关指导意见和我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服务规范》)。 现将《服务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规范》(试行)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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