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能源局: 现将《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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