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与DB36/T 833-2015相比, 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标准名称为:三清山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见文件封面) ; -增加了标准名称和术语的英文翻译(见文件封面和第3章) ; -更改了“景区讲解员”定义(见3.1) ; -刪除了“景区讲解员考试和取证上岗的要求”(见2015版42.6) ; -刪除了“景区讲解员等级评定要求”(见2015版4.2.7) ; -刪除了“讲解内容” (见2015版 6.3.2) ; -刪除了“游客离开风景区后的要求”(见2015版6.5.2) ; -刪除了“讲解活动的组织的要求”(见2015版7.1); -增加了“知识水平”(见4. 3) -将“组织与管理”更改为“管理要求”,并更改了相应的内容(见第7章,DB36/T 833-2015 的第7章) ; -将“服务质量评价与监督”更改为“投诉处理”,并更改了相应的内容(见第8章,DB36/T833-2015的第8章) ; -增加了“服务评价与改进”(见第9章) ; 本文件由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提出。 本文件由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江西华中标准化事务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黎钧、赖海群、郑彦燕。
本文件规定了三清山旅游景区讲解员的基本要求、讲解服务准备、讲解过程中服务要求、管理要求、投诉处理、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三清山旅游景区接待游客的讲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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