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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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部令第4号
发布日期 2018-07-16
实施日期 2019-01-01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已于2018年4月16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李干杰
2018年7月16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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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是中国生态环境部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EIA)中的公众参与而制定的法规。该办法旨在保障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下是对文本内容的分析: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即规范EIA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
第二条指出本办法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并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各类规划和建设项目
2. 公众参与原则
第三条鼓励公众参与EIA,并强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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