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规范其监测服务行为,促进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我厅组织起草了《河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7月5日前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感谢支持。 联 系 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 董敏鹏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刘 洁 联系电话:0311-87802562 0311-89253382 邮 箱:hbtjcyjc@163.com 附件:1.河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河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A(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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