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 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对SL 269- -2001 《水利水电工程沉沙池设计规范》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基本规定; -沉沙池设置条件及标准; -沉沙池类型选择; -沉沙池布置; -水力设计; -结构设计; -运行及观测设计。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扩展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中3级及3级以上沉沙池”修订为“水利水电工程中用以处理悬移质泥沙的沉沙池”; -标准化对象中增加了工业和城市供水; -增加了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要求; -明确了沉沙池结构设计相关计算要求;. -增加了以挖待沉及机械清淤沉沙池泥沙存放和防护设计要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 269- -200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主编单位: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晋营 张红武 黄彦昆 朱万强 李杜元 李智建 何贤佩 高超 刘丁 韩军 王建峰 孙惠兰 张敏杰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温续余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于爱华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 100053; 电话:010- 63204533;电子邮箱: bzh@ mwr. gov. 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1.0.1为统一水利水电工程沉沙池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提高设计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用以处理悬移质泥沙的沉沙池设计。 1.0.3沉沙池设计应符合 列规定: 1做好基本资料收集、分析工作。 2满足工程总体规划设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3进行技术经济 比较。 4进行运行设计,并与枢纽工程的运行协调一致。 5综合利用工程实践和科学成果,积极慎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1.0.4对重要 工程应采用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等方法,确定沉沙池布置型式与主要尺寸。 1.0.5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1.0.6水利水电工程沉沙池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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