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淮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地质矿产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检测中心)、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江苏建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有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南京方园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飞、袁广林、肖飞、蒋其刚、沈建、姜涛、刘磊、朱永顺、张杨、李彬、王彦君、张耀、范力、陈新杰、赵民权、李庆涛、冯剑宏、舒前进、孔鹏、顾春龙。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鉴定的基本规定和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砌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鉴定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处于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成后未进行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鉴定。对施工质量有争议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鉴定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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