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附件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pdf
【0.4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概览: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环评管理问题的复函
核心内容
1. 验收管理
• 2019年生态环境部审批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仍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
2. 重大变动管理
• 建设项目环评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如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等),需按现行分级规定重新报批。
3. 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 规划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环评依据,简化内容,但需遵循《环境影响评价法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