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以及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湘双随机办[2022]1号)要求,为加强对我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以下简称“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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