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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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3-12-26
实施日期 2023-12-2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湖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为主线,探索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衔接融合管理机制,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环办环评函〔2020〕7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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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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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概览

AI版

湖州市吴兴区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改革实施概览
核心目标
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机制,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提升审批与监管效率。
适用范围
吴兴区范围内由本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评并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建设单位。
管理要求
1. 竣工环保验收前的变动管理
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非重大变动纳入验收管理,同步更新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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