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福成、由天姝、孔鲁商、王峋、高斯珈、曲菲、许美慧、任佰慧、王守萃、牟钰。
本文件规定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的调解原则、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受理要求、调解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为公众提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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