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宾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渔之味餐饮有限公司、宣城市渔家铺子餐饮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包琳琳、丁春、葛菁、顾群、钱靖、陈伟、计苏京、邹伟、蒯文玲、王金鑫、王飞、胡志强、郭晓元、易建祥、吴俊、陶孝泽、凌兵。
本文件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选址与总平面布置、环境保护设计的总体要求、油烟排放、排水与隔油、噪声与振动、餐厨垃圾控制及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镇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含非经营性食堂)的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农村范围内农家乐等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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