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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暂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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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概览
核心内容
1. 目的:规范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维护交易各方权益。
2. 适用范围: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水权交易及监督管理,涵盖水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
水权交易形式
1. 区域水权交易:县级以上政府间转让结余水量,需通过水权交易平台。
2. 取水权交易:取水权人之间或与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交易节约的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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