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亚丽、杨海兵、殷承启、鲁声伟、王霞、韩海欣、徐文文。
1.1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内河运输船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 1.3 本标准中,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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