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用于指导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 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任务,也是流域及区域水环境改善的关键。县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是农村污水治理的发展方向,是解决农村污水治理难题、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较好方式,是加强村镇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编制而成。导则借鉴了江苏省常熟市及其他一些地方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好的经验,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运行的原则,提出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的导向要求,并在各地经验基础上凝炼了农村污水治理适宜技术及选择。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负责解释。
为指导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我部总结有关地区城乡污水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经验,编制了《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情况请及时反馈我部村镇建设司。 联系人:褚苗苗 联系电话:010-58933609 附件:常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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