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兰州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兰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室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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