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与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波工程学院、宁波市安全生产治理研究中心、宁海县应急管理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孔松、黄辉、李柯萱、庄春吉、黄映隆、高巍、仇丹、徐瑾。 本文件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总则、建筑布置和结构、工艺和设备设施、仓库和储罐(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未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涉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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