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苏相合作区: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提升园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现将《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1版)》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工业园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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