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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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沪环监测〔2023〕64号
发布日期 2023-04-23
实施日期 2023-04-23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固化管理中心,各相关企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部令 第2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的筛选排查工作,形成了《上海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要求,落实对重点单位的监管要求,督促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3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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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上海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概览
1.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覆盖区域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含临港新片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
主要行业医院(如瑞金医院、仁济医院等)、半导体制造(如中芯国际、华虹宏力)、化工(如上海华谊能源)、污水处理厂(如白龙港污水处理厂)、食品加工(如光明乳业)、汽车制造(如上汽大众)。
• 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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