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12月20日经东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1月18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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