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9-11-28
实施日期
2020-01-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辽代都城州城帝陵遗址的保护,传承人类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文附件
赤峰市辽代都城州城帝陵遗址保护条例.pdf
【0.3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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