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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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汴环文[2022]38号
发布日期 2022-02-22
实施日期 2022-02-2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南省开封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生态环境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结合开封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开封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2月 22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汴环文〔2022〕38号关于印发2022年开封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pdf 【2.0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2022年开封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概览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1. 城市空气质量监测
监测范围6个国控空气站、11个省控空气站(含国控省管)。
责任分工市局和各分局负责基础保障(站房、电力、通讯等)。
2. 乡镇空气质量监测
监测范围84个乡镇空气站、5个产业集聚区站、93个微型站。
数据管理社会化运维机构负责数据初审,派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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