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地震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地震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北京筑福建筑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飞、阎婷、刘影、康现栋、马洁美、尤红兵、温瑞智、马强、谭庆全、王晓美、范晓勇、周宝锋、董有、杨涛、鞠树森。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结构强震动观测台阵的适用范围、设计要求、建设要求、观测要求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法律、法规规定的需建设结构强震动观测台阵的建筑、对经济社会有重大价值或重要影响的建筑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建筑。
0/150